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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将对监管产品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
2008-10-07 09:00:00

    俄罗斯政府日前批准了监管出口的商品、信息、劳务、服务和知识产权对外贸易的许可证管理条例。该文件是在今年的9月15日签署的,其目的是为了落实联邦“出口监督法”,条例将在正式公布1个月后生效。

该文件规定,由联邦技术与出口监督局先前发放的监管出口的商品、信息、劳务、服务以及知识产权对外贸易许可证,在该文件生效之前继续有效至其有效期止。

     在俄罗斯对外贸易经营者按规定格式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由联邦技术与出口监督局发放监管产品的对外贸易许可证。

许可证由特制的防伪表格纸制作,并由许可证发放机关领导或其全权代表签字。许可证申请书与许可证的填写要求由许可证发放机关确定。

    许可证是允许申请人在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对监管产品进行对外贸易的正式文件。

    监管产品的对外贸易许可证实行一次性许可或总许可证发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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