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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又一次向这里聚焦-- 2008年3月15日上午9时许,人民大会堂,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出席大会的2967名全国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胡锦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如潮的掌声,在会场内长时间响起…… 从3月13日至3月17日,选举新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国务院总理和新一届国务院组成人员,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严格的法定程序,顺利产生了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这是党的十七大之后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又一件大事,也是全国各族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又一次重要实践。 新阵容汇聚新力量,新征程赋予新使命。肩负着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凝聚起中华民族的意志和力量,从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身上,人们看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往开来、兴旺发达的光辉前景…… 选贤任能,事关全局。党中央高度重视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早在研究党的十七大人事安排时就作了通盘考虑 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重要议程。组成坚强有力、受到人民衷心拥护的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班子,是亿万人民的心愿。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是宪法赋予的。向国家机构推荐优秀人才,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构领导人员,这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实施领导的重要方式之一;向全国政协推荐领导人员,也是执政党的重要责任。 党中央对做好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十分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切实做好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的酝酿、提名工作,选好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调动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团结各方面力量,顺利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在研究十七大人事安排时,就对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作了通盘考虑,对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全国政协主席等人选一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意见。 党的十七大闭幕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将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提出了酝酿提名有关人选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中央认为,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机构应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党中央领导下,充分履行各自的职能,为全面完成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而奋斗。 中央提出,为推进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的新老交替,进一步增强活力,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中需充实一些相对年轻的同志。为使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机构更加精干,提高效能,领导班子职数要比十届适当减少。新提名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的人选,应主要考虑本人素质和条件,同时也要考虑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人选中应有各方面的领导骨干,也应有特定方面的代表性人物,还应有女同志和少数民族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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