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中央对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等有关人选的推荐提名,也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政策要求,强调要进一步优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等有关人选的推荐提名,要突出广泛代表性,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中,女同志的比例要高于十届,少数民族同志的比例不低于十届。人口100万以上的少数民族,至少各安排1名全国政协常委。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扩大代表的选择权,全国人大常委选举的差额比例由十届时的5%提高到7%。
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要求,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的长远发展,着眼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在这些重要思想指导下,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有条不紊展开。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进行研究,作出部署。
发扬民主,严格程序。对新提名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的中共预备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成为这次人事安排工作中引人注目的亮点
推荐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选,真正做到好中选优,发扬民主是重要途径。
党的十七大人事准备工作中,在对新提名为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预备人选进行民主推荐的同时,对新提名为国务院领导人员的预备人选一并作了考虑。
新一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领导机构中新提名的中共人选如何产生?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反复进行研究,决定参照党的十七大的做法,对新提名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的中共预备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2007年12月2日,党中央召开新提名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的中共预备人选民主推荐会。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会议。
民主推荐会议现场,气氛庄重而严肃。近300名正省部长级和正大军区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掌握标准条件,严肃认真进行推荐,郑重地投下庄严的一票。
通过民主推荐,为新一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领导机构中新提名的中共人选的产生奠定了坚实基础。进行民主推荐,发扬了党内民主,拓宽了选人视野,体现了公平公正,使新提名人选具有较好的民意基础,同时,对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人产生机制,推进党和国家高层领导新老交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将起到重要作用,对于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促进党内民主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