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公共服务体制建设为重点的政府转型,不断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为公众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物品,使公共服务体制建设与政府转型之间形成良性循环。 一、我国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有其现实迫切性 我国既是一个转轨大国,同时又是发展大国,转轨过程中的复杂性决定了建立公共服务体制具有其艰巨性和现实迫切性,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相对比,目前我国公共服务体制的建设严重滞后,迫切需要改变。我国贫困人口目前仍有2000多万,按照世界银行对于发展中国家制订的人均日消费低于1美元计算,我国贫困人口的比例高达30~40%。这种贫富差距过大一定程度上源于公共服务体制的缺失。发挥公共服务体制对优化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的作用,对于缓解以地区差距、城乡差距为主要标尺的贫富差距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关键是看其可能性和供给制度安排中主体积极性作用的发挥。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如果单纯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理论来解释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基础已经有了很大提高,而上层建筑的制约效应比较明显。就社会总产品而言,应该说具备了为广大群众提供比以前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的能力。但是,随着公共服务体制的变迁,公共服务的供给发生了缺位和一定程度的扭曲。从公共产品的供给结构来看,应该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优先解决广大群众的迫切需求,如就业、教育、医疗等。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要注意短期问题解决与长期社会发展之间的均衡,进而从根本上促进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就公共服务体制建设而言,迫切需要政府转型,从经济建设性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使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形成良好的压力和动力机制。 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的关键是政府转型 公共服务体制的建设主体是政府,政府转型对于对我国而言尤其重要。在公共服务体制中,政府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各级政府如果不能充分体现民意,顺利进行职能转变,则公共服务体制很难建立和完善,为公众服务的积极性很可能为机构的私利所左右。 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体制中的主导地位决定了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强势”作用,而不是对市场在这方面的“拾遗补缺”。在推动公共服务体制建设过程中,政府需要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而不能简单地将公共物品供给推向市场,造成政府职能定位的紊乱。出于问责制、透明化、执行力等方面的考虑,政府除了规范推动民间组织在公共服务体制中发挥作用以外,必须加快其职能转变,积极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在这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三、在新时期必须毫不动摇地推进以政府转型为重点的改革攻坚 围绕公共服务体制建设和政府转型,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合理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职责范围,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二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从而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关键性作用。三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使改革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四是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管理权力的监督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建立按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考评制度,从而在更广和更深的层面上推动“有限政府”基础上“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形成和完善。(高尚全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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