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韩技术创新之路的相似和独特之处
1、日韩两国的自然条件都经历了从落后走向繁荣的过程。历史上,日本和韩国都是自然资源匮乏的国家,但资源劣势和压力反而刺激了日韩两国努力提高人力资本质量,高度重视产业的创新与发展,避开了很多发展中国家依赖的粗放型增长模式。以日本为例,为节省金属和其他原材料、寻求替代材料的努力使得日本企业成为世界陶瓷、复合材料及碳纤维的领军人物;能源的缺乏使得日本企业一向重视通过创新和发明降低能耗,石油危机出现时,日本企业反而在某些产业上开始占据优势;土地少的劣势使得日本发展出了先进的“及时生产”模式,成为其他国家学习的典范;同样在上世纪60-70年代,由于日元升值、人力成本提高等压力的出现,使得日本企业积极发展自动化及采取国际化生产作业,这些劣势及压力为日本企业维持长期的竞争优势提供了动力。
2、日韩两国政府都发挥了强大的主导作用。日韩政府都注重根据国内情况,制定并推动产业发展计划的实施,直接干预产业活动。在教育和基础设施上持续投资,并应用出口退税、压低币值、与国外协商技术转让及限制国外产品进入等方式保护和扶持相关产业。政府在给产业提供相关保护的同时,也会有计划的逐步引进外国竞争者,以迫使企业尽快提升自身竞争力。韩国的重工业、化学工业、电子、汽车、造船、钢铁和机械企业都经历过这样的危机制造过程,技术能力在短时间内都实现了大的进步。相对而言,日本政府更多的是保护国内市场和提供行政指导,而韩国政府则对大企业提供了大得多的直接财政支持。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日、韩政府的作用强度和方式也在进行调整。
3、大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日本在实施模仿战略到后来的科技立国战略的过程中,绝大多数创新成果都是由松下、三菱、本田、丰田、索尼、日立等大企业完成的。韩国大企业也不断研制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新产品,目前韩国在海外获得的专利数量居世界第十位,企业科研人员每千人注册的专利数量居世界第一位。日、韩的中小企业研发能力明显弱于大企业,为了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日、韩政府通过立法、设立专门机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等方法进行扶持。
4、相似的从模仿走向创新的战略。日韩的创新之路非常相似,都经历了或正在经历着从纯粹的技术引进、对引进技术的改良和本土化、高级技术的引进及其模仿创造乃至到自主性创造的转型过程。二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初,日本企业技术创新主要采取反求工程方式,按照这种方式日本改造了钢铁、化工、汽车等行业的生产技术,收到极其显著的效果。韩国企业则先后通过OEM和许可证贸易、ODM、与国外公司建立技术上的战略性伙伴关系、提高R&D投入、收购国外一些高科技公司及其他非正式方式来促进公司技术的发展。日、韩政府主要通过提供补贴、市场保护、税收优惠及技术支持等方式鼓励企业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随着创新战略的改变,政府和企业都加大了研发投资,日、韩的R&D占GDP的比重都在增长,目前均已达到3%的水平。
5、技术创新以市场为导向。韩国对高新技术研发实行集中咨询和审议制度,根据市场需要确定研发项目,集中力量发展对国家经济拉动作用大和市场潜力大的项目。很多项目在研发初期便与市场挂钩,一有成果就能很快产业化、商品化。日本企业技术创新重点以适应消费者需求、讲求经济实效为主,绝大部分的资金和科技人员集中在与商品化直接相关的研究开发上。据统计,日本企业R&D投入中2/3用于过程创新,而1/3用于产品创新,这使日本更擅长于过程创新。
6、相似的社会文化。日本地处与外界相对隔绝的岛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奇缺,自然灾害不断,因此产生了一种互相依赖、重视“人情”的民族精神,加上日本股东对公司决策的监督力度较大,决定了日本的创新是一种渐进式的技术改进。韩国的道德规范则是东方的家庭和集体型的价值与西方实用、经济目标型的混合体,它强调教育、家庭、和谐的人际关系、行动和纪律。加上朝鲜战争的影响、强制性的军事服务等环境及制度使韩国人养成了勤劳守纪的工作习惯,这些都是技术学习的先决条件。
二、对中国技术创新的启示
1、国家和企业间的竞争是高级生产要素的竞争
中国目前的教育水平、人才素质和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也远远不能适应技术创新的要求。当今绝大多数国家教育的主要投资者是政府,居民负担的比例世界平均不到8%,而中国2002年教育投入总量中,国家投入占33.6%,社会投入占3.7%,个人投入占62.7%。所有学级中个人都是教育投入的主力军。国家投入教育经费不足,除了会造成贫困学生辍学,也可能会使教育产业畸形发展,更会影响到国民整体素质乃至国家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2、政府的扶持必不可少
鉴于中国目前的技术现状,首先应确定以模仿性创新战略为主,同时要采取财政、金融政策及政府购买等措施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政府应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增加对前瞻性技术的研究,为实现自主研发和技术突破建立基础。为了实现人才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流通,特别是流向有科技实力的大城市,要尽快改革户籍制度,控制房地产价格,增加对生活基础设施的投入,给创新的实现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国家应加强立法,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搭建技术创新信息平台,高科技开发区、科技园区及孵化器要注重提高质量,尤其是加强软件、服务方面的建设,要切实结合企业需要,向企业提供技术、信息、金融、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地方政府也要认识到政策措施在弥补弱势、发挥优势上具有重要作用。地方政府政策的重点应放在积极为企业创新创造有利环境,在促进产学研合作中发挥引导及纽带作用。
3、转变观念,在全社会建立起尊重、勇于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除了加强立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外,更重要的是要转变社会观念,树立全民尊重创新、保护产权的意识。要在全社会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要从小学开始,加强对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教育,这已经成为国际上一些国家的共识及实践。中国当前只是在部分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这使得知识产权教育局限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应该把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中去。
4、对企业创新的启示
提高企业的创新力,需要从根源着手。国有企业要从体制着手,引入多元投资主体,进行股份制改造,使不同产权的拥有者与其相应的责、权、利紧密结合,从而调动起各方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在企业内部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把各委托代理人的经营绩效与其收入挂钩,激发他们主动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要建立起各种企业能够在其中平等、充分的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秩序,加快推动国有企业进入市场,使它直接面对来自市场的挑战,自发主动地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创新。而民营企业创新遇到的问题主要在于人才、资金的缺乏,这一方面需要企业家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从薪酬、保障体制及管理体制的改善等来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同时也需要政府改变以往对国有企业吃小灶的习惯,加大对其进行资金、技术上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