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信息网 > 主页栏目 > 专题 > 国外经验
  • 朱宏: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一项宏伟的工程2008-08-19 11:52:57
  • 吴汉东:知识产权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制度保证2008-08-19 11:52:57
  • 田力普:如何应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变革2008-08-19 11:52:57
  • 美国知识产权战略特点和对我国的启示2008-08-19 11:52:57
  • 武汉市:光谷三大项目凭借知识产权填补国内外空白2008-08-19 11:52:57
  • 郴州市:启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制定工作2008-08-19 11:52:57
  • 延安市:安排部署下半年知识产权工作2008-08-19 11:52:57
  •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建设创新型国家2008-08-19 11:52:57
  •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摘要)2008-08-19 11:52:57
  •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08-19 11:52:57
  • 日本:不断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促崛起
    2008-08-04 11:36:02

        日本作为亚洲国家中唯一没有被西方国家殖民化的强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就完成了工业化进程,战后在一片废墟上进行重建,以惊人的速度完成了经济的复苏并在诸多领域居于世界领先地位,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经济大国,其独具特色的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基础的壮大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战之后,日本通过引进美国和欧洲的先进技术并对其进行消化和再创新,建立了世界上最好的有形产品制造体制,被称为“日本模式”。然而,20世纪90年代却被称为日本“失去的10年”。据瑞士国际经营开发研究所发表的各国竞争力排名表显示,1991年,日本的综合竞争力为世界第一位,而经过短短10年日本则跌落至26位,日本经济长期陷入低迷期。
        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日本政府意识到,要使经济获得再生必须摆脱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改革为重视创造性的社会机制,创造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为此,日本政府推出了“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政策。
        知识产权立国战略的确立
        2002年2月,时任日本首相的小泉纯一郎在施政演说中首次提出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的发展手段和目标,从此着手构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体系。日本政府在2002年7月正式发表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重点是实现在知识产权平台上建设国家,也就是说要用知识产权创造高附加值的产品,为达到激励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的服务。
        同年11月27日,日本国会通过了政府制定的《知识产权基本法》, 2003年3月1日生效,为“知识产权立国”提供了法律保障。依据该法,成立了政府直接领导的知识产权战略本部。与其相关的事务包括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巩固和协调相关部门的措施。从2002年到2007年,以政府为主导的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制定了一系列从鼓励发明创造到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具体法规和政策,显示出日本政府对待这一问题的积极态度和决心。
        从总体上看,日本提升至知识产权的体系主要包括三大举措:在管理方面,成立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在立法方面,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在司法方面,成立了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另外,在经济方面,成立了知识产权委员会。这一系列行动从法律和行政上确立了“知识产权立国”的方针,形成了举国重视知识产权的局面。
        从2004年开始,日本正式实施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每年根据上年执行情况和形式发展作出调整,内容翔实,目标明确。以专利审查为例,日本特许厅在2004年提出,到2008年审查周期最多为29个月,预计在2013年审查周期缩短至11个月。在2005年则设立专利审查加快促进办公室,在2006年制定专利审查加快行动计划。而2007年实施的《专利审查改革促进计划2007》,确定了实施年度计划以实现专利审查加快的中长期目标。
        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有四大支柱,即创造、保护、运用和人才培养,并采取以下措施落实该战略:一是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案,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加强组织保证;三是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计划,加强对知识产权管理的宏观指导;四是明确各政府部门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中的职责,加强政府部门对知识产权管理与支持的力度;五是加强与国际合作,争取实现美欧对日本审查结果的尊重和相互认证,逐步实现世界统一的专利体系;六是鼓励原创技术,促进基础研究为产业服务;七是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两个阶段
        2003年到2005年,是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第一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完成的任务是改革日本知识产权基本体系,并着力发展了产业界、学术界和政府之间的合作体系。2006年到2008年,作为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第二阶段,需要实现的目标是运用知识产权增强国际竞争力,发展知识产权体系。
        刚刚过去的2007年中,日本政府制定并公布了《知识产权推进计划2007》。日本政府在这一被称为“决定日本命运”的国家级战略计划中强调要尽快构筑以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有效运用为支柱的良性循环体系,并以此体系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石,从而实现建设“美丽日本”的国家目标。
        日本2007年度的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八大部分:
        1、知识产权的创造,着重于各领域的知识产权政策发展(4个优先领域:生命科学、信息和电讯、环境、微技术和材料)、大学的合作支持、科研部门相应问题的协调;
        2、实现全球专利系统和加快专利审查,着重在通过专利高速公路加快专利权的获得,提升公共专利系统(主要指日本、美国、欧洲之间的申请标准化),加快专利的申请、审查、审判并提升质量,支持亚洲的知识产权体系发展;
        3、加强反盗版、侵权的对策;
        4、加强国际标准化行动;
        5、支持中小型企业和地区的发展,重点在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大公司休眠专利的利用,对地区知识产权政策的支持;
        6、建设创新文化的国家,实现世界顶级影响力,促进日本品牌国际化;
        7、传播日本对世界的吸引,系统和有效地传播日本吸引力;
        8、发展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主要是实施知识产权相关的人力资源策略,建设国内外培训组织的网络。
        日本通过推行知识产权战略,迄今为止取得的进展包括成立了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在多所大学成立知识产权本部,加强了反盗版、侵权商品的措施,专利审查员人数显著增加,创设了超过30种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等。
        从推行知识产权战略的国策以来,日本告别了“失去的10年”,开始雄心勃勃地跨入知识经济的时代,经济和社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能否让日本迎来一个新的崛起的10年,现在还不得而知。但日本政府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和深思。

    新闻来源: 知识产权报

    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黑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办

    黑龙江省信息中心承办 电话:55104432 地址:哈尔滨市公滨路266号